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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领受爱真理的心

不领受爱真理的心,也是着迷的一个大原因。帖后二章十至十一节告诉我们,‘不领受爱真理的心’的人,‘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,叫他们信从虚谎。’这是很可怕的一个后果。人信从虚谎,就是着迷。没有那一件事,却相信有那一件事,这就是相信虚谎。人不领受爱真理的心,当然就倾向虚谎。相信虚谎,就是着迷。

箴言二十三章二十三节说,‘你当买真理:就是智慧、训诲和聪明,也都不可卖。’这告诉我们,真理是需要买的,真理是需要出代价的。我们的心如果准备好,只要是神的真理,我们就爱,我们就接受,我们就不惜出代价,这样,我们就有福了。可是许多时候,人里面并没有爱真理的心。反而歪曲真理,抹煞真理,盼望最好这也不是真理,最好那也不是真理。结果就真的相信说,这也不是真理,那也不是真理;是的说它不是,不是的反而说它是,并且好像很有把握。这是着迷。我们要知道,人如果一次不接受爱真理的心,到后来要再看见那一个真理是很难的事。

从前有一个弟兄,在神学院读书的时候,有一次去找一位神学教授谈到受浸的事。这个弟兄说,‘我在神面前看见,我已经与主同钉十字架,我已经死了,我应当埋葬,所以我应当受浸。你看如何?’那个教授就说,‘我也有过像你这样的经历。我从前在神学院读书,快要毕业的时候,我也像你一样,我看见罗马六章所说的同死、同埋葬、同复活的事。我看见我已经死了,我应当去埋葬,去受浸。可是我如果去受浸,就不能在我所在的公会里作工,所以我就去祷告,我就觉得,等我毕了业,当了牧师的时候再说。等我神学毕了业,也当了牧师,到今天已经有好多年了,虽然并没有受浸,却还是好好的过去,所以你可以好好的读你的书,毕了业去当牧师,这个问题不会再打扰你的。’违背了真理,还以为平安无事,这个就叫作着迷。幸亏这个弟兄那次没有听他的话。弟兄姊妹,你要记得,我们的心一不绝对,我们就容易着迷。

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

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,也是着迷的一个原因。主耶稣说,‘你们互相受荣耀,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,怎能信我呢?’(约五44)。以色列人因为贪求那一种荣耀,以致弃绝主,以致失去永生,这是何等可怜呢!这给我们看见,以色列人这一种的贪求荣耀,是叫他们的心倾向虚谎,结果就相信虚谎,他们就越过越以为自己是何等的了不得,他们就着了迷。

在神的光中得见光

着迷是很悲惨的事,神的儿女绝不能着迷。着迷的人,都是看不见事情的真相的人。下面我们要说到一点怎样能看见事情的真相,怎样能不着迷。

以赛亚五十章十至十一节说,‘你们中间谁是敬畏耶和华听从祂仆人之话的?这人行在暗中,没有亮光,当倚靠耶和华的名,仗赖自己的神。凡你们点火用火把围绕自己的:可以行在你们的火焰里,并你们所点的火把中。这是我手所定的:你们必躺在悲惨之中。’

十节的话有点不容易读。如果把这一节的话像下面这样加上标点符点,它的意思就容易领会些:‘你们中间谁是敬畏耶和华听从祂仆人之话的-这人行在暗中,没有亮光-当倚靠耶和华的名,仗赖自己的神。’意思是:你们中间有什么人是敬畏耶和华听从祂仆人之话的呢?如果有人要听耶和华仆人的话,但他行在暗中,没有亮光,那么他怎么作呢?他就‘当倚靠耶和华的名,仗赖自己的神。’

十一节:‘凡你们点火用火把围绕自己的:可以行在你们的火焰里,并你们所点的火把中。这是我手所定的:你们必躺在悲惨之中。’当以色列人行在暗中,没有亮光的时候,很自然的要点许多火把围绕自己。他们行在火焰里,并自己所点的火把中,岂不是好么?不,结局是躺在悲惨之中。属灵的黑暗,不是人的火把所能除去的。光,是从神来的,不是从人来的。人的火把永远不能叫人有属灵的真看见。

所以我们必须看见一件事,就是我们自己所点的火把,永远不是属灵的光的源头。有的基督徒说,‘我那里有错!我想我一点错都没有,我一点都不觉得我有错。’你想自己没有错,你觉得自己没有错,你相信自己没有错,你就真靠得住么?有的基督徒这样说,‘某件事我想过许多时候了,我敢断定说,这件事必定会是怎样。’难道你自己这样想过了,就能这样断定么?凭着神的话看来,这不是基督徒知道事情的方法。你能尽你的力量一直想,但你所想出来的还不过是人的火把。基督徒不能借着自己的火把来走属灵的道路。基督徒应当倚靠耶和华的名,仗赖自己的神,才能看见,才能走属灵的道路。许多时候,我们凭着自己去想,反而会糊涂,反而会受欺。我们必须看见,属灵的光,不是从我们的感觉和思想来的。人越往自己里面找光,就越没有光,因为光不在那里。

我们再读一处圣经,就是诗篇三十六篇九节:‘因为在你那里,有生命的源头;在你的光中,我们必得见光。’这告诉我们,人真能看见光,真能看见事情的真相,乃是借着神的光。在光中必得见光,第一个光是指光照的光,第二个光是指事情的真相,意思就是:我们在神的光中才能看见事情的真相。事实的真相,是需要活在神的光中才看得见的。

所以,弟兄姊妹,我们活在什么地方是大问题。我们必须活在神生命的光中,才能作一个看得见的人。有的基督徒叫我们尊敬他,不只因为他是一个好人,更因为他是一个活在神面前的人。约壹一章五节说,‘神就是光。’所以凡认识神的人就认识光。凡认识光的人,我们就能从他身上找出神来。凡认识神的光的人,你一遇见他,他就能认识你的真相,他就能指出你的错来。这并不是他在那里吹毛求疵,这乃是他里面的眼精敏锐,容易发现事情的真相。有的事情,在没有光的人还以为是很好的,在有光的人就能看出它的真相到底如何。只有活在神的光中的人,他才能够看见光;只有活在神的光中的人,他才能够看见事情的真相。在强烈的阳光之下,是用不着手电筒的;在神的光底下,就用不着人的火把。人如果活在神的光中,一件事情的真相就像光那样清楚,就像光那样明亮。人在神的光中,能够把事情看到骨子里去。人在神的光中认识自己,那才是真的认识自己。我们如果不在神的光中 那么,犯了罪,却不觉得罪是何等的可恶;失败了,却不觉得失败是何等的可羞;外面作一点好,里面却不知道多诡诈;外面好像谦卑,里面却不知道多骄傲;外貌好像温柔,里面却不知道多刚硬;外面好像多么属灵,里面却不知道多么属肉体。等到神的光一照,这许多的贝相就都显明了,我们就要看透了,我们就要承认我们从前的眼睛是何等的瞎阿!

旧约和新约的分别,就在于旧约是借着外面的律法叫人看见什么叫作是非,新约是借着在人里面的圣灵叫人看见事情的真相。许多时候,我们能凭着道理看见自己的错,却没有在神的光中看见自己的错。我们要知道,在道理里看见自己的错是浮浅的,在神的光中看见自己的错才是透彻的。在神的光中才能看见神所看见的,这就是在光中得见光。

我们要不着迷,我们就需要活在神的光中。可是我们最大的试探是点火把。我们一遇见问题,就想凭着自己往里面去寻找,到底什么是对的,什么是不对的。弟兄姊妹,我们要知道,这不是神要我们走的路。我们必须学习谦卑,承认我这个人靠不住,我的断案靠不住,我的思想靠不住,我的行为靠不住,我有错误的可能。我所以为对的,不一定对,我所以为不对的,不一定不对;我所以为甜的,不一定是甜,我所以为苦的,不一定是苦;我所以为光明的,不一定是光明,我所以为黑暗的,不一定是黑暗。我们不要用自己点的火把来代替神的光,我们要从神那里得着光。

主说,‘眼睛就是身上的灯;你的眼睛若了亮,全身就光明。你的眼睛若昏花,全身就黑暗;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,那黑暗是何等大呢!’(太六22~23)。一个基督徒里头一没有光,就要着迷。该看见的看不见,该知道的不知道,这是最可怜的事。我们必须求神用光照透我们,叫我们能摸着神。在基督徒的生活里,不应当充满了问题,不应当充满了疑惑而在那里游移不定。无论对与不对,我们都应当看见。我如果能看见,就能免去着迷。

主说,‘人若立志遵着祂的旨意行,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神,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。’(约七17)。我们得光照的条件,就是我们实在要神的旨意。我们碰着一件事,不要一下子就那样有把握的定规是对或不对。我们要求神怜悯,叫我们有一个绝对要遵行神的旨意的心。刚硬的心、自私的心、自以为是的心,都能把神的光关在外头。我们如果要神的光,我们就得温柔,就得不自私,就得不自信。我们必须谦卑。我们要求神拯救我们,叫我们一天过一天活在神的光中,能常常知道什么是真,什么是‘是。’求神拯救我们脱离虚谎,脱离着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