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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经:罗马书五章二十节,六章十四节,七章四至十一节,八章二至十一节,十六节,二十六至三十节,三十七节。

在本章里,我们继续前一篇信息所开始的交通。我们先读一些圣经,作我们交通的根基。

‘律法插进来,是叫过犯增多,只是罪在那里增多,恩典就更洋溢了。’(罗五20。)

‘罪必不能作主管辖你们,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’(六14。)

‘我的弟兄们,这样说来,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,向着律法也已经是死的了,叫你们归与别人,就是归与那从死人中复活的,使我们结果子给神。因为我们在肉体中的时候,那藉着律法活动的罪欲,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,以致结果子给死。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,现今就脱离了律法,叫我们在灵的新样里服事,不在字句的旧样里。’(七4~6。)

请注意在五章二十节里‘律法插进来’这辞。这意思是说,律法在亚当与基督之间插进来,或附带加上。六章十四节接着告诉我们,我们不在律法之下。然后在七章四至六节,我们还看见两种思想:向着律法是死的,以及脱离了律法。我们必须记得以下四句话:‘律法在亚当与基督之间插进来,’‘我们不在律法之下,’‘我们向着律法是死的,’以及‘我们脱离了律法’。

‘这样,我们可说什么?律法是罪么?绝对不是!只是非藉律法,我就不知何为罪;非律法说,“不可起贪心,”我就不知何为贪心。然而罪藉着诫命得着机会,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面发动,因为没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,但是诫命来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。那本来叫人得生命的诫命,反倒成了叫我死的;因为罪藉着诫命得着机会,诱骗了我,并且藉着诫命杀了我。’(七7~11。)

‘因为生命之灵的律,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,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。律法因肉体而软弱,有所不能的,神,既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,并为着罪,差来了自己的儿子,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,使律法义的要求,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,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。因为照着肉体的人,思念肉体的事;照着灵的人,思念那灵的事。因为心思置于肉体,就是死;心思置于灵,乃是生命平安。因为置于肉体的心思,是与神为仇,因它不服神的律法,也是不能服;而且在肉体里的人,不能得神的喜悦。但神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,你们就不在肉体里,乃在灵里了;然而人若没有基督的灵,就不是属基督的。但基督若在你们里面,身体固然因罪是死的,灵却因义是生命。然而那叫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者的灵,若住在你们里面,那叫基督从死人中复活的,也必藉着祂住在你们里面的灵,赐生命给你们必死的身体。’(八2~11。)

‘那灵自己同我们的灵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。’(16。)

‘况且,那灵也照样帮同担负我们的软弱;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,只是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,为我们代求。那鉴察人心的,晓得那灵的意思,因为祂是照着神为圣徒代求。还有,我们晓得万有都互相效力,叫爱神的人得益处,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。因为神所预知的人,祂也预定他们模成神儿子的形像,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。祂所预定的人,又召他们来;所召来的人,又称他们为义;所称为义的人,又叫他们得荣耀。’(26~30。)

‘然而藉着那爱我们的,在这一切的事上,我们已经得胜有余了。’(37。)

向着律法是死的

在前一篇信息里,我们得知罗马五至八章有四个重要人位:亚当、基督、肉体和那灵。我们也看见这几章常说到一件对许多信徒相当困扰的事—藉着摩西所颁赐的律法。

我们必须领悟,照着罗马五章二十节,律法是在亚当和基督之间插进来的东西。进来’这辞含示不在原初计划里的东西,乃是附带加上的。除了亚当和基督以外,还有律法。七章六节告诉我们,在基督里我们不再在律法之下。在这真理的光中,我放胆告诉你们要忘掉律法。不要记得律法或留意律法。我们向着律法已经是死的了,(4,)我们也脱离了律法。我们脱离了律法,很像雇工脱离了雇主。倘若我们被雇主解雇,他却吩咐我们为他作事,我们就能合法的拒绝他的要求,因为我们已被他解雇了。我们必须看见,既然律法是插进来的东西,在基督里我们就不再在律法之下。我们与律法不再有任何关系,因为我们向着律法已经死了,并且已经脱离了律法。我们绝不可再被律法雇用。

尽管如此,仇敌撒但总是用律法搅扰我们。我们不容易忘掉律法;即使我们尽全力忘掉律法,仇敌也总是尽全力使我们想起律法。虽然你也许在前一篇信息中读过,我们向着律法是死的,我们已经脱离了律法,所以我们与律法无分无关,但你对律法的态度如何?你真能说,你与律法无分无关么?我恐怕你与律法仍然非常有关联—不但是藉着摩西所颁赐给我们的律法,还有你为自己所制定的律法。摩西不是惟一颁赐律法的人;我们也是颁赐律法的人。我们是律法最有力的提倡者。我们给自己的律法—要谦卑,要爱我们的邻舍,要更爱主—都是美好的律法。但我们必须领悟,这样的律法只会惹麻烦,事实上对我们毫无用处。我们需要达到模成神长子形像的目的地,但律法不是能把我们带到那里的‘火车’。我们必须走下错误的‘火车’,搭上另一辆‘火车’。另一辆‘火车’是什么?我们得救的时候,接受活的基督作我们个人的救主。那时候,祂进到我们的灵里。基督作为那灵现今住在我们的灵里。(提后四22,罗八11。)这内住的基督作为那灵,乃是要把我们带到目的地的‘火车’。我们必须忘掉律法而与那灵有交通,随从那灵,并与祂合作。要忘掉律法,不要再跟从它。你已脱离了律法,所以你在思想和举止行动上,不该再像继续被律法雇用一样。我们与律法无分无关,却在一切事上与住在我们里面活的灵有关。

许多时候,仇敌装作‘善良的天使’到我们这里来,(参林后十一14,)他也许向我们题议要爱弟兄、行善、并努力过正确的生活。换句话说,仇敌给我们律法。虽然这些律法表面看来是好的,但不要相信它们是来自圣灵;它们乃是来自仇敌。所以你该有胆量抵挡它们。每当你该爱弟兄或谦卑这样的思想临到你,你必须立刻说,‘撒但,退去吧!我不接受任何来自你的话。’忘掉一切的好行为,并忘掉一切的律法。反之,要与圣灵一致,并在主的交通和同在中。要告诉仇敌:‘我不懂得什么是谦卑或骄傲。我不懂得什么是行善或作恶。这样的事对我是外国话。在我的“国家”里,这样的事不存在。在我的“国家”里,惟一的事乃是基督,惟一的事乃是圣灵。我不接受任何外国的事物—不属我“国家”的事物。我只接受属这个“国家”的事物;这个“国家”一切的事物必须是基督,原本也都是基督。’

即使你想要凭自己遵守谦卑的律法,你也会骄傲。虽然你外面也许谦卑,但你里面会是骄傲的。你也许对自己说,‘虽然属世的人太骄傲,但我是谦卑的。’在这光中,挣扎努力遵守律法的结果,不论谦卑或爱人都不好。当你随从圣灵并留在与主的交通里,就不知道什么是谦卑或骄傲,什么是爱或满了恨。你只知道你在那灵里随从主。你若接受这条路,不知不觉就会非常谦卑。别人也许看见你的谦卑,但你在自己里面不会觉得。你只会感觉你活在基督里。然后你会宣告:‘我不懂得什么是爱,我也不懂得什么是谦卑。我只懂得我时时刻刻接触基督。’基督会是你的爱,基督也会是你的谦卑。这就是你要搭上的正确‘火车’。这就是罗马五至八章所告诉我们的。我们不在律法之下;我们向着律法是死的。我们在那灵里,在与基督的交通里向神活着。(六10,加二19。)

模成基督的形像与遵守律法相对

在基督徒的生活里,有两件截然不同的事:一件是遵守律法,另一件是模成神长子的形像。(罗八28~29。)在这两件事中,惟有后者是神永远的定旨。(弗一5。)神永远的定旨—祂的心思、祂永远的思想—不是要我们遵守律法。即使我们能完全遵守律法,遵守律法仍不是神永远的定旨。律法顶多只是神的心意之外‘插进来’的东西。神永远的定旨是要我们模成祂儿子的形像,使祂的独生子成为许多弟兄中的长子。原来,神只有一个儿子,独生子。(约一18。)但祂的心意、祂永远的定旨,是要产生许多儿子,使祂的独生子成为许多儿子中的长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