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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经历基督作救赎者、照耀者和掌权者,在生命的交通里享受祂作生命的供应和生命的道路

读经:启示录二十一章二十三节,哥林多后书四章四节,六节,启示录二十二章一至二节,二十一章二十一节下。

圣城新耶路撒冷是历世历代一切蒙赎圣徒活的组成。这城是神的居所,也是基督的新妇。(启二一2~3,9~10。)启示录给我们看见,宝座上的羔羊是圣城的中心,(二二1,)并且宝座在城的顶端,这城是有高峰的山。(二一16~17。)羔羊就是主耶稣作救赎主。(约一29。)主耶稣作救赎主是城的中心,并且在城的至高点。这就是说,祂在神的儿女中间和里面,乃是中心和至高的一位。这原则适用于我们,不但在团体一面,也在个人一面。我们是基督徒,又在召会生活里,我们需要领悟,在基督徒生活并在召会生活中,主这救赎的一位必须是中心,也必须居至高位。在这中心并在这至高点上,主已被设立为头和主。(启十七14。)祂是召会的头,并且祂向着召会作万有的头。(弗五23,一22~23。)在新耶路撒冷至高点已被设立为头和主的这一位,乃是城的中心。祂必须在我们的生活并在召会生活中,被高举并得荣耀。

羔羊为灯

对新耶路撒冷的描述,虽然只占圣经非常简短的部分,但在意义上却很深奥。这描述不但给我们看见,在新耶路撒冷里羔羊是中心,并且居至高位;也给我们看见,羔羊是灯。启示录二十一章二十三节说,‘那城内不需要日月光照,因有神的荣耀光照,又有羔羊为城的灯。’救赎者就是照耀者;祂救赎,祂也光照。祂凭光照来救赎,祂也凭救赎来光照。救赎的羔羊乃是光照的灯。一面,祂是羔羊;另一面,祂是灯。虽然这很难解释并领略,但我们必须领悟,救赎主乃是灯。救赎我们的一位就是光照我们的一位,光照我们的一位就是救赎我们的一位。没有祂的光照,我们无法领悟我们需要祂的救赎;没有祂的救赎,我们不可能经历祂的光照。这两件事总是并行。每当我们经历主的光照,我们必须应用祂的救赎;每当我们要应用主的救赎,我们就必须先在基督作光的照耀之下。因此,光照与救赎并行,我们对救赎的经历随着光照而来。

在基督徒生活和召会生活里,这两件事总是并行。倘若我们真正过基督徒生活,并活在召会生活里,我们必然会在光中。只要我们在光中,我们就会领悟,我们需要救赎。换句话说,我们越在光下,我们就越领悟,我们需要血遮盖并洁净我们。我们越在光中,不在黑暗里,我们就越领悟,我们是何等罪恶且污秽,我们又何等急切需要血来遮盖并洁净我们。这是我们实际应用主救赎的路,这也是我们经历主作羔羊并接受祂作救主的路。我们唯有在光中,才会领悟,我们需要主的救赎与祂血的洁净和遮盖。

我们是否在光中,在于我们是否在主的光照之下。神就是光。(约壹一5。)我们若与神交通,我们就会在光中。(6。)我们一旦在交通的光中,就会领悟我们需要主血的洁净。(7。)我们越蒙主光照,就越在光中;我们越在光中,就越领悟我们急切需要主救赎的血,应用于我们当前的情况。倘若我们真诚的过基督徒生活并经历召会生活,主就会光照我们,我们就会被带进光中。在光中我们会蒙光照,看见我们是何等污秽、罪恶并玷污。然后我们会领悟我们的光景,并且告诉主:‘主,我需要你的洁净。赞美你,你作羔羊乃是灯。’

主照耀出神的荣耀。基督是灯,神是灯里的光。(启二一23,二二5。)光与灯是有分别的。虽然似乎灯就是光,但事实上二者之间是有区分的。可能有灯却没有光。基督作救赎的一位是灯,在祂里面有神作光。基督所照耀出来的不是祂自己,乃是神。基督是神的彰显;祂是得彰显的神,照耀出来的神。(来一3。)因此,启示录二十一章里的图画给我们看见,在基督里面有神的荣耀,就是神作光照耀出来。不但如此,是光的神成为作灯之基督的荣耀,因为是光的神乃是借着基督照耀出来。因此,在林后四章保罗告诉我们,基督荣耀之福音的光照,(4,)乃是使人认识那显在基督面上之神的荣耀。(6。)这就是说,基督是神荣耀的彰显,是那照出神荣耀的一位。基督是灯,神是光。

这不仅仅是图画、道理或教训,这乃是事实。我们若认真实行基督徒生活和召会生活,就会天天、时时在我们的个人生活并在召会生活里,经历神作透过我们亲爱的主耶稣而照耀的光。神,就是全般荣耀的神,(诗二九3,徒七2,)借着基督这救赎的一位照耀并得彰显。过正确基督徒生活和召会生活唯一的路,就是经历借着基督而照耀的神,基督把我们带到祂的光照之下,并带进祂的光中。在这光中,我们完全并彻底的被暴露,并且领悟我们里面有什么,以及我们是何等罪恶。我们若有这经历,就会一直定罪我们自己。我们越在主的光照之下,越被带进神的光中,就越看见自己是何等罪恶、不洁且污秽。我们堕落性情真正的情况、光景、和素质会被暴露,我们就会领悟自己何等需要主的救赎。我们若经历这点,必然会说,‘主,感谢你,你是救赎主。’借着我们的经历,我们会领悟,主的血所说的比亚伯的血所说的更美,(来十二24,)因我们会经历神是救赎的一位。

我们绝不该以为,主救赎的血只是为着我们起初信入祂的时候。我们起初信入主之后,仍不断地需要主的血。倘若此时我们不领悟我们需要血,我们就极可能不在光中。然而,我们若领悟自己需要血,这就指明我们在光中。当我们在光中,我们就会被带到一个地步,一再实化基督的救赎。我们越享受对主救赎的应用,就越能过一种与主同在的个人生活,并有正确的召会生活。我们蒙光照,就带进我们对主耶稣救赎的实化和应用。

宝座

我们经历光和救赎之血的目标和结果,乃是使我们被带到主的权柄之下。这救赎的一位同着在祂里面作光的神,乃是在宝座上。(启二二1。)我们越蒙光照,越实化主的救赎,我们就越被带到主的权柄之下。这对我们不该只是理论,也该是我们的经历。为着说明的缘故,让我假设我与一位弟兄一同事奉主。即使我们一同事奉看起来似乎非常美好,但主和我都知道我有难处,因为我活在天然的生命里,就是在我自己里面,在我的魂里。我活在天然生命里的结果,就是不满意那位与我一同事奉的弟兄。难处不在他,乃在我,因我是活在魂里的人。然而,我若继续到主面前并接触祂,祂对我就成为照耀者,把我带到光中,暴露我,使我看见我是何等属魂和自私。我在光中,就不需要任何人(包括与我一同事奉的那位弟兄)告诉我说,我是属魂的。我若到主面前去,主会照耀。祂照耀时,我就被祂的光暴露;我被暴露时,就看见自己,并且会俯伏在主面前,说,‘主,赦免我,拯救我脱离天然的生命。主,我赞美你,你是我的救赎主。你为我死在十字架上,我与你同死。我将你的血应用在这自私的罪上。’我这样祷告,就得着赦免和洁净。借着经历主的光照和救赎,我就被带到主的权柄之下。我变得很顺服,服从主的权柄。然后在我与一同事奉之弟兄的关系上,我就经历主的作头和权柄,并且高举、荣耀主。在这样的经历中,在我里面照耀并救赎我的一位,成为在我这人里面宝座上的一位。这时,我与弟兄的关系就有很大的改变。从前,我们客卿相安,但我不在主的权柄之下;就是我不在基督的作头之下。然而,现今我已被带到基督的作头之下。从这时起,基督的作头会在我们的关系里。换句话说,现今我们的关系里有宝座。借着这经历,我实际将主高举到祂的宝座。这就是主给我们实行召会生活的路。

这也是主给我们过正确家庭生活的路。为着说明的缘故,让我再次以我和妻子为例。假定在我们的关系里,我们都不在基督的作头之下,我们都在我们自己‘作头’之下。然而,倘若我们到主面前去,主在我们里面将是照耀的一位,我们就会被带进光中。然后我们都会领悟,我们是自私、天然、属魂、甚至属肉体的。虽然我们每一个人也许觉得自己是对的,一旦主光照,我们就会领悟自己完全错了。我们被带进光中,就会看见自己真正的情况。在那一刻我们会自动应用主的救赎;然后,主对我们将不仅是照耀者,也是救赎者。倘若我的妻子和我都实际的应用主,我们两个人都会自动承认基督的权柄和作头。这样,在我们的家庭生活里就会有基督的权柄和作头,我们就会有真正的基督徒生活和真正的召会生活。

宝座上的羔羊,就是有神在其中作光的灯,乃是新耶路撒冷的中心。如此,祂维系了整个蒙救赎之人的组成。祂身体所有的肢体都在祂里面得以结合、维系。(西一17。)真正的召会生活和真正的基督徒生活,都在于基督作中心。我们若没有让宝座上的基督在我们这人里面,以实际和活的方式作我们的中心,并居至高之位,我们就没有正确的基督徒生活。没有基督作照耀、救赎、并掌权的一位,任何人都不可能有正确的基督徒生活。基督必须作我们掌权的中心。我们必须经历基督作照耀者、救赎者、和有权柄者,祂要一直在我们这人的中心和至高处掌权。

生命水的河

在我们的经历中,当基督在宝座上时,我们就有生命水河的流。启示录二十二章一节说,‘天使又指给我看在城内街道当中一道生命水的河,明亮如水晶,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。’生命水的河流自宝座。河表征神圣生命在其涌流中的丰盛,生命水象征圣灵,(约七38~39,)就是生命的灵。(罗八2。)圣灵的丰满和属灵生命的丰富来自宝座;基督坐在宝座上作中心和至高者。我们经历基督作照耀者、救赎者和掌权者,从这经历中就会流出生命的丰富,和作为活水之圣灵的丰满。圣灵的丰满和作生命之基督的丰富,乃是随着那流自基督宝座的水流而涌流。我们若实际的经历基督的照耀、基督的救赎、以及基督作中心在宝座上的掌权,我们就会经历圣灵一切的丰满和神圣生命的丰富。我们里面会有一道活的水流一直在涌流。

生命树

随着这流有生命树,就是基督作我们生命的供应。启示录二十二章二节说,‘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,生产十二样果子,每月都结出果子,树上的叶子乃为医治万民。’生命树长在河的两岸,生产十二样果子,每月都结出果子。这幅图画表明,当我们有水流,我们就有基督作丰富和新鲜的生命供应。

金的街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