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小组示范—加拉太书第四章
Galatians_04.mp3
三 靠信基督的那灵与靠行律法的肉体相对 三1~四31
1 那灵是因信基督所得应许之福 三1~14
2 律法是承受应许者的监护人 三15~29
3 儿子名分的灵顶替律法的监护 四1~7
(问:儿子名分的灵如何顶替律法的监护?我们为什么会呼叫神为“阿爸,父!”?)
* 5节注2【基督的救赎是将我们带进神儿子的名分里,使我们能享受神的生命。神的经纶不是使我们成为守律法的人,遵从律法的诫命和规条,这律法只是为暂时的目的所颁赐的。】
* 6节注1【本章4~6节说到三一神产生许多儿子,以成就祂永远的定旨。父神差出子神,要把我们从律法下赎出来,叫我们能得着儿子的名分。祂也差出灵神,将祂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,叫我们能实际的成为祂的儿子。】
* 6节注3【神儿子的灵在我们心里呼叫阿爸,父。这指明我们重生的灵,与神的灵调和为一,而且我们的灵是在我们的心里。这也指明我们乃是借着全人深处主观的经历,得以实化神儿子的名分。在本节,保罗诉之于加拉太信徒这样的经历,以支持他的启示;这诉求很能说服人、征服人,因为不仅有客观的道理,也有主观经历的事实。】
* 6节注4【“阿爸”是亚兰文,“父”是希腊文,Pater,爸特的翻译…这个由亚兰文和希腊文合并的称呼,表达呼叫父时强烈的感情。这富有感情的呼叫,含示生父与亲子在生命里亲密的关系。】
4 基督需要成形在承受应许者的里面 四8~20
(问:何谓“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”?)
19节注4【使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,就是使基督在我们里面完全长大。基督先是在我们悔改信主时,生在我们里面;然后是在我们基督徒的生活中,活在我们里面;(二20;)还要在我们成熟时,成形在我们里面。我们要成为成年的儿子,成为承受神应许之福的后嗣,并在神圣的儿子名分上成熟,就需要让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。】
5 按灵生的儿女,与按肉体生者相对 四21~31
(问:何谓“按着灵生的”?按着灵生的有何权利?)
* 29节注1【…按着肉体生的儿女,没有权利有分于神所应许的福;按着灵生的儿女,却有完全的权利。】
* 29节注3【借着应许生的儿女(28)是按着灵,就是按着神生命之灵生的;这灵就是神所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福。(三14。)】
【本章思路】
加拉太三章说到两个要点:第一,那灵是福音的福;第二,律法是看守神儿女的监护人。在四章一至七节,保罗接续三章的思想,设法说明儿子名分的灵顶替律法的监护。律法不能给人地位,只能作为监护人。反之,儿子名分的灵能够给人生命、成熟、地位和权利。所以,律法不该顶替那灵;那灵必须顶替律法。(四1~7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