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6-順從聖經與放棄傳統.mp3

倪柝声弟兄得救一年之后,就开始在受浸和擘饼的事上,顺从圣经并放弃传统,他也离开了他的公会。以下是摘自他于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四日在上海所作的陈述,曾刊载于一九三三年的讲经记录第三十三期。

疑问

我是在一九二零年那一年春天的时候得救的。得救的头一年,我并不明白教会的真理。不过领我得救的那一位姊妹曾对我说,今天在教会里有一顶可惜的事情,就是有名无实的教友太多。另一方面,我只觉得(我所认得的)牧师的资格最卑鄙,除了牧师来要捐钱之外,平时看不见牧师的面。我家里的人还没有得着复兴的时候,在我家里往往有几桌的麻将牌。碰到牧师来捐钱的时候,有时就顺手把牌桌子上的钱拿些给他。虽然牧师也明知是牌桌上的钱,但是,他仍是收下。因此,我觉得牧师的资格太卑鄙了,只要有钱就行。另外,我又觉得,在教会里,又有许多教友是有名无实的。

受浸

在一九二一年三月里,主给我看见受浸的真理,叫我看见公会所施的滴水礼并不合乎圣经。因为在那几个礼拜内,我读圣经,看见主耶稣受浸的时候,圣经说祂来到约但河,说祂从水里上来。我就想起公会里替人施洗的时候,用一小碗或者小盆盛水,是怎么上来的呢。并且我想起我小时受洗的时候,是一美以美会的监督给我作的。他把冷冷的水滴在我头上,两只大手按着我的头,我巴不得他快些作完,我因不耐,并且哭了。受洗完了,那位监督,还给我一张执照,里面填上我的名字,他也签了名。我得了这个,以为一点意思都没有。如果我后来没有信主,就是有了那张执照,我还是什么都敢作;幸亏我后来得救了,才有了一个大转机。那一次的受洗,是我母亲替我作的,我自己并没有信主。这个时候,我已经知道我小时的受洗是错误的,并且若是受洗,按着圣经是应当受浸的。

就是在一九二一年三日月二十八日的早晨,家母叫我去,对我说,‘我如果要去受浸,你怎样看法呢?’我说,‘我也正等着要受浸。’家母说,‘如果要受浸,到那里去受呢?’我说,‘我早已打听好,离开福州坐两点钟的小火轮,到马尾一位和教士那里去找。余慈度小姐来闽时,就是在和教士处受浸的。’那一天受浸好呢?拣日不如当日。所以,我同家母就定规立刻动身去。到了和教士那里,把我们的意思告诉她,她也赞成。于是我们在当日赶到一个阳歧乡下去受了浸。

这样一受浸,在我的身上,就有了一个大转机。第一件事,我去告诉我的一个朋友,就是王载弟兄。我怎样认识他的呢?就是当我得救的头一年,在我们家里,每礼拜四有一个查经班。来查经的,年长年老的居多,我好像是个小孩子,好像找不着同我年岁差不多的谈谈。两三礼拜后,王载弟兄来了,我看见他,年纪和我差不多,比较可以同他亲密些,从此我就同他有些来往。我受了浸,第二天就去告诉他说,‘我昨天到阳歧受了浸。’他说,‘顶好,顶好。从前我也是在南京受了滴水礼,后来我到厦门,碰见一位弟兄,把受浸的真理告诉我,所以我在鼓浪屿也受浸了。’我们两人真是欢喜,因为我们有了同样的亮光。

第二件事,我就去告诉那位领我们查经的老牧师。在福州,他是第一有圣经知识的。因他查经的时候,曾说什么都该凭着圣经而行,所以我欢喜去告诉他。但是,我说的顶热,他的态度却是顶冷。我就问他,受浸是不是合乎圣经的。他说,‘合是合的,但是……不必这样拘泥。’我真有些希奇了。查经有一年了,他总是说,只要是圣经的教训,我们总要跟从。受浸这件事,既然是合乎圣经的,怎么又说不必这样拘泥呢?今天只顺服一件的真理,就说,‘但是不必这样拘泥,’就恐怕他所讲的有些通融办法了。如果只讲一样教会的真理,就说不必这样拘泥,就怎敢说其他教会的真理都是应当顺服的呢?所以,我就有些怀疑他所讲的关乎教会的真理了。我因此想到人的权威都该放在一边,从此我要好好的来读圣经了。

擘饼

就在这一年(一九二一年)中,我到圣经里去查考些问题。在今天的教会里,有好多是有名无实的教友;但是,圣经里是说,教会里只有得救的人。今天有许许多多的公会;但是,圣经里没有美以美会,也没有长老会,或者什么别的会。我为什么作一美以美会的教友呢?神的话没有这样说,我为什么这样作呢?美以美会的监督是我们家里的好朋友,但是,人情是一事,公会不合圣经又是一事。我也看见,牧师的制度是不合圣经的。更有一件事,就是聚会,应当按着圣经的原则而行。这些事,在当初,我不过都只有一点的亮光,好像马可八章所说的那个瞎子,起先虽然看见人了,但是他们好像树木,并且行走。看是有点看见了,不过还不大清楚。

到了一九二二年的上半年,一天的下午,我觉得有一件事顶难。圣经说,信徒该擘饼聚会,常常记念主。为什么今天的教会,一年只有四次(就是四季)的擘饼?并且来擘饼聚会的人,平时一天到晚看电影的也有,一天到晚打麻将牌的也有,甚至说耶稣是不是一个好人的也有,明明不是神的儿女的也有。我看见他们这样的人,也去领所谓的圣餐,我就想,我能去不能呢?不能。我从信主后,一直到一九二二年,都没有去领所谓的圣餐。我好几天在圣经里一直查考:擘饼这件事,是不是必须牧师主领的呢?是不是受了按立礼的人,才能主领擘饼,没有受按立礼的人,就不能呢?我花顶多工夫去找,但是,一点找不出。牧师主领擘饼这件事,是圣经里所没有的。这个时候,我顶难顶难。圣经是说该常常擘饼记念主,但是,我要去,又没有地方可去。

有一个礼拜四下午的查经班完了,我就找我的朋友王载弟兄谈一谈。我对他说,圣经说,要常常擘饼记念主,但是,我自从得救以来,一次都没有作过。在公会里,有的明明不是神的儿女,这样的人,我不能和他们一同擘饼。但是,有一难题,他们说,非牧师不能主领擘饼。你也不是牧师,我也不是牧师,我们就是把真信主的人聚在一起,牧师也不肯来擘饼,我们自己擘饼,他们又说我们没有资格,这不是有点难么?这个时候,王弟兄就拉着我的手说,‘神所引导的,正是一样的。我昨夜整夜未睡,直祈祷查考信徒该不该擘饼?擘饼是不是必须牧师主领的?我祷告、查考的结果,圣经没有一个地方说受了按立的牧师才能主领擘饼。’我听了,真是感谢主,因为祂所引导的是一样的。我们既看清楚了圣经里聚会的原则,我就说,‘拣日不如当日,就是这一个主日起首擘饼吧。’

时间已经定规好了,就商量地方。我家的房子比较大一点,但是,这件事我还没有对家母提起,恐怕她知道了,也许说我们青年人造反了。王弟兄说,他是借住一个女学校的房子,最近要搬家,有点不便当。我说,不要紧,就在他所住那一间聚会好了。这样定规了以后,礼拜五、六这两天,我一天到晚顶快乐,因为前面有一快乐的日子要到了。到了主日晚上,我通知我的母亲说,我要到王弟兄家里去。她说,‘去作什么?’我说,‘去作一件顶要紧的事。’那天夜里,我们三人(王弟兄夫妇和我),在一间小房子里,一同擘饼,一同喝杯了。我告诉你们,我死也不能忘,就是到永世也不能忘,没有一次靠近天像那天夜里的!那天,天真是离地近!我们三人都不禁流泪了!那天才知道擘饼记念主有什么意义。我小的时候,因受了滴水礼,曾吃过圣餐。我曾说,‘面包有些酸,葡萄汁还有些甜呢。’我只记得一酸一甜,别的我都不懂。这一次,我才知道它在神的面前,是神所最宝贵的。我们第一次才学习什么叫敬拜,什么叫记念主。我们没有别的话可说,我们只有赞美,只有感恩!

这一次的聚会完了,我们就问下一次呢?有的公会,是三月一次,我们怎样呢?按圣经所说,是常常记念主。看行传第二章所记,当初也许天天有擘饼。行传二十章七节是说,‘七日的第一日,我们聚会擘饼……’这是很清楚的。所以就定规每主日都有。从那天起,每逢主日,除非我病了,或者出门在路上,或者有意外的阻挡,我总是擘饼。我们这样行,不久,家母知道了,不过说,你们胆这大,但是,也并不反对,过了几个月,她也和我们一同擘饼了。

后来,在外面渐渐有些事发生了。就是有人说,倪家有几个人受浸了。美以美会的连环司来问到我们。我说,‘只问受浸这件事,合不合圣经?如果不合圣经,我肯到会众面前,站起来承认我的错误。如果合圣经,我就应当顺服。’他没话可说了,只说,‘哦,合是合圣经的,但是,不必这样拘泥!’一样不必拘泥,样样也可以不必拘泥了。我顶希奇的,原来是很好的朋友,现在因受浸这件事,他们竟然冷了。从那天起我才知道什么叫作顺服主,顺服主的代价是如何了。我也知道了,平时人以为受浸是不要紧的,等到你受浸之后,就有一点要紧了。

脱离宗派

一九二二年的下半年,我又从圣经中发现了一个问题,就是宗派的问题。圣经里有没有说我该作美以美会教友呢?林前一章,保罗劝在哥林多的信徒不可分党,是因他们各人说,‘我是属保罗的;我是属亚波罗的;我是属矶法的;我是属基督的。’我就想,难道卫斯理比保罗还大么?在哥林多的信徒,若说我是属基督的,尚是保罗所责备的。那么你说你是属长老会的,我说我是属美以美会的,他说他是属浸礼会的,这些必定不合乎圣经。

我那时在一个教会学校里读书,学校派我作代表赴春令会,要我填一张单子,说明我是那个公会的教友。我写:‘我是一个基督徒,是直接属于基督的。’他们说,‘无论如何,你总是一个公会的教友。’我说,‘不,我只作一个基督徒。圣经没有说我该作那一个公会的教友。’那时我在口头上,总不肯承认我是美以美会的教友。无论是谁问到我,我总是回答说,‘我是一个基督徒。’

有一天我一面读经,一面思想这个问题:我就是这样脱离宗派成不成?又有一天,我听见人说一个百货商店倒闭的事。他们说几个人合股开店,无论你平常怎样不问那店里的事,但是,什么时候,那个店一倒,作股东的,总脱不了关系,总得同负倒闭的责。我就从这件事得了一个教训,就想到我是美以美会一个教友,好像一个股东。虽然美以美会的一切制度,在事实上我没有参加,但是,在名义上,我总脱不了关系。我如果要跟从主,就不只在行为上不作一个美以美会的教友,连名字也得从美以美会拿出来。这件事我既然清楚了,就不得不和家母商量,因当初是家母把我的名字放进去的。不过那时家母以为西国教士都是我们的好友,这样作,恐怕他们见怪,所以没有表示同意。实在我们不要怕人怪我们,乃是当怕那一位比人更大的怪我们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