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启示录的解释

启示录的解释,是解经家所争执的。解释启示录者,分为三大派:一,过去派;二,历史派;三,将来派。过去派以为:全书差不多都已经应验了。它的一大部分,都是应验在过去的奋斗中,就是教会与罗马的奋斗;而教会的得胜,是最终的结果。这一派人所说的,太为理想,为纯正的解经家们所不取。

历史派以为:这书是教会的一部历史,说出世界罪恶的权势,如何与教会争战。在改教的时候,这种解说是最流行的,直到十九世纪,尚是不衰(现今尚有),特别在拿破仑崛兴的时候,人以为这是最终公认的解释。复元教中,人以为教皇与罗马教会,就是敌基督与兽。路德的见解,也是如此。然而对方罗马教的解经家,则以复元教为敌基督,并且说,他们寻着六六六的数目,乃是指着路德马丁,因为他们发现他的名字里包含这个数目!在十八世纪末,十九世纪初的时候,许多神的子民,就以拿破仑是应验启示录十三章的人。书中许多的数目,经人加以许多设想,以为是许多定期的预言。他们以三年半等数目,当作他们当日历史上的苦难。

将来派以为:本书的大部分,尚未应验,若是应验,则俟之将来。从第四章起,尚未有一字已经应验。二章、三章是说教会,须俟教会时期充满后,四章以后,才有应验的可能。从六章到十九章,就是在但以理第七十个七里,所要发生的事。但以理的末个七,须等到教会历史完毕之后,方能开始的。这个解释,是最满意的,与圣经别处的预言,是最相吻合的。我们并不是要争什么意见;愿主保守我们离开这个。我们所要的,乃是祂的真理。愿祂的灵引导我们进入一切的真理,好叫我们明白神的话。

这三派的人对于启示录的解释,不免有许多的辩论;我们的目的,已经说过,乃是领悟神所要我们知道的,并不是要争什么派见;所以,不愿意在这里有很长说理;如此,虽叫人欢迎,然而,并不造就人。不过,有几句话是可以说的;就是:过去派都是一般理想家的见解,最初几世纪教会中人,没有那样相信的;他们限制约翰的见地,以为这不过是他看见罗马人逼迫基督徒,所说的寓言,并预言罗马人的失败。历史派不免将圣书对末世人最严重的警告取消,使人不知什么是神的忿怒。我们应当看清楚,到底圣经是如何教训。

在林前十章三十二节,保罗将人类分作三大部分:犹太人、外邦人、与神的教会。旧约的时候,没有教会,新约时主才设立教会。启示录一书既是圣经的末一卷,又是归纳结束全部的圣书;则当然在启示录里,我们必定看见这三大部分,如何一一归结。这是顶自然的。过去派以为:启示录讲论在过去的时候,教会如何奋斗;历史派人说的,亦不过教会自约翰以后,如何经历。二者只抱定教会,而不顾,或抹煞犹太人,及外邦人。如此解说,未免太偏;使神在圣经里的启示不完全。因为照他们的说法,则我们将不知犹太人和外邦人,将如何下落。我们在这书里要看见教会在世所经历的程途,并他们将来所得的荣耀;犹太的遗民(余数),如何受主的保护,经过大灾难,而得着神借诸先知所应许的福;外邦人如何不信,犯罪而受刑;有的如何归主而得着他们的快乐。

我不欲辩论,到底谁是谁非。然而总有一个真实的解释,能够符合旧新约所有的预言,而俾益我们的灵性。这真实的解释,在哪里可以得着呢?我答说,就是在本书。启示录所告诉我们的,是最可靠的。我们不必费时去查考各派的解释,和理想;不必管过去、历史、将来等名词;最好的法子,就是直接查考圣经。我相信在启示录里,我们的主耶稣基督,已经赐给我们以一个解释的妙钥了。

解释启示录的妙钥

圣经的每一卷,都有一节钥节;意即用这一节的经言,能够开通本卷的意义。我们也希望在启示录书里,能够找出一节的钥节,叫我们得着本书的纲领。这一节在什么地方呢?主耶稣亲自命令约翰写启示录;我们现在可以看他到底如何受命著书,希望在这里明白本书的内容。主耶稣命约翰说,‘所以你要把所看见的,和现在的事,并将来必成的事,都写出来。’(启一19)。主命约翰写三件事:第一,约翰所看见的事;第二,现在的事;第三,将来必成的事。约翰写启示录时,就是照着主所命的,写这三件的事。当主命约翰写的时候,约翰已经看见了一个异象。主命他,第一,将他所看见的异象写出。再后,主又命他记‘现在的事’,并记继续在现在的事后面的‘将来的事’。所以,这一节的圣经,包含着过去、现在、将来的事。

启示录的三大段

由此看来,启示录必定是分作三大段。然而启示录书有二十二章,这三大段如何分法呢?未说第一段、第二段之先,让我们先看第三段。在第四章,有一节经言,明证第三段是从第四章开始。约翰说,‘这些事以后,我观看,见天上有门开了,我初次听见好像吹号的声音,对我说,“你上到这里来,我要将这些事以后,将来必成的事指示你。”’(启四1,原文)。‘这些事以后,’就是首三章以后的事。启示录一章十九节说,启示录第三段是论‘将来必成的事’。约翰从第四章起,所看见的是‘将来必成的事’(启四1,原文)。所以,启示录第三段是从第四章起(因为它只有三段,所以第三段是从四章起,至二十二章止)。所以自第四章起,都是论将来的事。第三段既是从第四章起,则第一、第二两段,必定是在启示录头三章里面了。

启示录第一章就是约翰所看见的。十一节告诉约翰,将所看见的写之于书;十九节又命他写他所看见的。十一节和十九节中间,约翰见了异象;这就是他所看见的。所以,启示录第一段就是第一章。全书本来分为三段。第一段是第一章,第三段是从第四章到末;则第二段必定是第二、第三两章了。启示录第二章、第三章,就是‘现在的事’;里面说教会的事。约翰是教会时代中人,所以称教会为‘现在的事’。二章、三章是全教会自始至终的预言历史。从以弗所离弃当初的爱心(启二4)起,到老底嘉被主吐弃(启三16)为止,全教会的历史,都从这七个教会里表演出来。‘将来必成的事’是在‘这些事’(一至三章的事)之后(因为它只有三段,所以第三段是从四章起,到二十二章止)。故第四章以后所有的事,必须等至教会历史完了,方才开始应验。现时虽然已近末期,然而教会尚见存在,她的时期尚未完满;所以,第四章至二十二章,启示录第三段的事,尚一字未尝应验。‘现在的事’(教会)未过之前,‘将来的事’(四章后的事)断无应验的可能;这是圣经的教训。启示录一章十九节真是一个钥匙,可以开通本书的奥秘,所以借着这一节,我们已经得着一个真正的解释了。

启示录的信息体裁与性质

基督虽是启示录的题旨,然而启示录是记载世末的事情;其中所发生的各事,都是注意在引进神所立约的国度。所以,它是一本预言。在本书的开始,和结束,都说明本书的预言性质(一3,二二7,18,19)。本书的信息,是预言将来,把将来的事,从许多的异象里说出来。

初学者每被本书许多的表号所乱,如坠五里雾中,以为其中寓意太多,不易明白。但是,究竟,本书并不如其所设想者之难;本书虽多表号,然而其已解明的,亦不为少。读者切不可茫然昏乱,应当多赖主的能力,多有忍耐,用功读主的话。若使寻求世上的学问,应当忍耐,则何况属灵的呢!已经解明的表号,最少有十四个;其未解的,大约亦不多过此数。

(1)灯台表明教会(一20)。

(2)星表明教会的使者(一20)。

(3)火灯表明圣灵(四5)。

(4)角与眼表明圣灵(五6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