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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月十五日

新约:罗十三

旧约:诗五三~五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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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约

罗马书第13章

二 在服从权柄上 十三1~7

1 在上有权柄的,人人都当服从,因为没有权柄不是从神来的,凡掌权的都是神所设立的。

2 所以抗拒掌权的,就是抗拒神的设立;抗拒的必自招处罚。

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,乃是叫作恶的惧怕。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?你只要行善,就可得他的称赞,

4 因为他是神的仆人,是与你有益的。但你若作恶,就当惧怕,因为他不是徒然佩剑,他是神的仆人,是伸冤的,使忿怒临到那作恶的。

5 所以你们必须服从,不但是因为忿怒,也是因为良心。

6 你们上税也为这缘故,因他们是神的仆役,为这差事专责服役。

7 凡人所当得的,就给他们:当得税的,就给他上税;当得捐的,就给他纳捐;当惧怕的,就惧怕他;当尊敬的,就尊敬他。

三 在实行爱上 十三8~10

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,惟有彼此相爱,要常以为亏欠,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

9 因为“不可奸淫,不可杀人,不可偷盗,不可贪心”,以及任何别的诫命,都总括在“要爱邻舍如同自己”这一句话里面了。

10 爱是不加害与邻舍的,所以爱乃是律法的完满。

四 在从事争战上 十三11~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