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正确的召会生活与传福音之间的平衡

第十四篇.mp3

读经:何西阿书七章八节,腓立比书一章五节,二十七节,以弗所书六章十一节,十三节,十五节。

我们需要被平衡

何西阿书告诉我们,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被比作没有翻过的饼。七章八节说,‘以法莲与列邦人搀杂;以法莲是没有翻过的饼。’没有翻过的饼一面烧焦了,另一面还是生的。作薄饼最好的方法不是翻一两次,乃是不断地翻。主把祂的子民比作没有翻过的饼,意思是主的儿女,神的子民,没有被平衡。我们需要被平衡。这意思是,在基督徒生活中,我们需要在许多方面被主翻过。

例如,我们知道身为基督徒,必须向主祷告;另一面,我们也必须读圣经。向主祷告是一回事,读神的话是另一回事。向主祷告是对主说话,读圣经是让主对我们说话。有些弟兄姊妹经常对主说话,却很少读圣经。对他们而言,祷告非常容易,但读圣经很困难。长久下来,这样的圣徒就变得像没有翻过的饼一样。因着不断地祷告,但很少读主的话,他们就使自己一直留于那一面。结果,他们在祷告一面‘烧焦了’,在读圣经那一面却仍然是‘生的’。他们既不充分阅读,也不研读主话,结果这些圣徒就没有充分的知识。另有的圣徒有知识,因为圣经从头一卷到末一卷他们都知道,但他们很难祷告。这样的圣徒在读主话这一面‘烧焦了’,在祷告一面却是‘生的’。他们没有平衡。我们要作正确的基督徒,作神正确的儿女,就需要一直被翻过。早晨我们既需要祷告,也需要读主的话。每天早晨,即使只有几分钟,我们也必须对主说话,并让主对我们说话。

甚至祷告本身也有两方面:私下祷告的方面和公开祷告的方面。私下祷告是单独个人的祷告,而公开祷告是在召会聚会中献上的祷告。我们需要学习如何单独、个人、并私下的祷告,我们也需要学习如何公开、公然的祷告。有些弟兄喜欢在他们家里私下祷告,来到聚会中却三缄其口。他们说,‘哦,我不喜欢公开祷告。我不喜欢被暴露。’这些圣徒必须领悟,他们若只私下祷告,不公开祷告,就着他们的祷告生活,他们是没有翻过的饼。所以,甚至在我们的祷告生活上,我们也需要是一直被主翻过的饼。这样,我们就会早晨私下祷告,晚上与召会一同公开祷告。

被平衡的原则能应用在许多事上。有时候我们必须大声祷告,其他时候我们必须安静甚或默默祷告。有些圣徒只能默祷;大声祷告使他们受惊吓。这样的圣徒也许会说,‘有人大声祷告,我无法容忍。’其他圣徒也许会说,‘我无法安静祷告,我必须大声祷告。当人来在一起,说阿利路亚,阿们,我的灵就被激动。我无法安静祷告;我只能大声祷告。’甚至关于研读主话也有两面。有些人喜欢自己研读,无法参与聚会中的研读主话。甚至就着我们肉身的生命,我们也需要被平衡。例如,我们需要吃健康并具多样性的均衡饮食。这些例子都证明,我们基督徒生活的许多方面都需要受平衡。

借着正确的召会生活被平衡

基督徒生活的许多方面和肉身生命的各方面都需要受平衡,这说明我们在基督徒生活上所需要一种特别要紧的平衡。这平衡就是召会生活的平衡。要作正确、正常、恰当的基督徒,我们就必须受召会生活的平衡。凡被圣灵重生,由神而生的人都渴望追求主。虽然我们都有这渴望,但我们多数人有个问题,就是我们不觉得需要召会生活。不但如此,许多真正觉得需要被召会生活平衡的人,并不十分留意这件事,因为他们知道,要有正确的召会生活,就必须付代价。结果,他们放弃了。这样的人不愿意为着正确的召会生活付代价。

我们也许在基督徒生活的许多方面都非常美好,却有很大的弱点:我们可能没有正确和恰当的召会生活,来平衡我们的基督徒生活。换句话说,我们也许没有正确的召会生活,来供应我们的基督徒生活。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正确召会生活的平衡。我有负担来强调这点。我们必须领悟,要作正常和恰当的基督徒,我们必须以召会生活为平衡。召会生活平衡个别的基督徒生活。不但如此,我们的召会生活必须是正确的召会生活。就着召会生活而言,基督教变得混乱并复杂。我们若看基督教,就会看见许多不同的所谓的教会。所以,我们的需要不是一般、典型的召会生活;我们的需要乃是正确的召会生活。

种种不正确的‘教会’

有许多种‘教会’没有实行正确的召会生活。在使徒时代有许多地方召会,但只有一种召会。在耶路撒冷的召会与在罗马的召会一样,在罗马的召会与在哥林多的召会一样。在使徒时代,所有的地方召会在种类上是一样的;这是正确召会生活的模型。然而,召会堕落了。随着时间过去,召会大体上成了罗马天主教。这成了混乱的一大元素。罗马天主教是错误的,却一直存在到今天。

在十六世纪改教期间,国教产生了。许多欧洲的国家,包括德国、丹麦、瑞典、挪威、和英国都有了国教。国教的一个例子是圣公会,就是英国国教。国教乃是以国家的君主为其所谓的首领。虽然在某些方面,国教比罗马天主教进步,但这些进步并不充分,仍有许多进步的空间。

在召会历史中的某一阶段,公会开始出现,作为对国教的反应。这些公会可视为平民团体,因为国教是在一国的政府之下,而公会属于平民。公会的例子是浸信会、循理会和长老会。这些会各代表某一项真理或道理。例如,起初浸信会代表浸水施浸,长老会代表召会行政的特别体制,循理会代表基督徒行为的某种模式。这些会过于强调真理不同的方面,因而成为宗派,至终就成为公会。首先是成了宗派。例如,有些信徒开始偏好浸水施浸,别人则不然。结果,这两种信徒站在不同的立场上,并且再也不能成为一。后来,这些团体的信徒不但成了宗派,也成了公会,意思是他们开始给自己命名,并且将自己与其他信徒分开。那些强调浸水施浸的人,开始称自己是浸信会信徒;那些固守某种长老治会教训的人,开始给自己命名为长老会信徒。一旦这些团体的信徒给自己取了名,他们就成为公会。这就是公会产生的由来。

然而,许多人不满意于公会。这些信徒决定从罗马天主教、国教和公会里出来。他们成了自由团体。自由团体宣告,他们单单是一同聚会的基督徒团体。他们以马太十八章二十节为他们的地位、他们的立场,这节说,‘无论在哪里,有两三个人被聚集到我的名里,哪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。’按他们的观点,只要主与他们同在就好了。这些团体的信徒对天主教、国教和公会失望,所以他们通常在家里或在别的一般场所聚会,不宣称是任何一种特别的会。罗马天主教、国教、公会和自由团体,是今天基督教里四大类的会。

有些人也许会问说,这四类中哪一类是正确的。我们若仔细核对,就会领悟罗马天主教几乎完全错误。国教虽然比罗马天主教好得多,但也是错的。国家元首如何能作召会首领?召会怎能在国家的政府之下?公会也不正确。我们都知道召会不该分裂。(林前一10,13,十二24~25。)宇宙召会乃是一。因此,在任何地方的召会也必须是一。因着公会是分裂的、宗派的,我们就必须承认,公会是严重错误的。第四类,就是自由团体,说自己非公会,非宗派,只是主的儿女,在主的名里一同聚会,敬拜神,事奉祂,并传扬福音。在这些方面他们都正确,但在一个方面—召会一的立场上—他们错了。

在一的立场上正确的召会生活

主的儿女无论在哪里都必须是一。例如,你若在洛杉矶,就必须与洛杉矶所有的圣徒是一。你若在旧金山,就必须与旧金山所有其他的圣徒是一。你不能说,仅仅因着与其他信徒在你家里一同聚会,你们就是正确的召会。虽然好些信徒也许在一条街上、在你家里聚会,另一个团体也许在下一条街聚会,第三个团体也许在另一条街聚会。倘若这些团体每个都称自己为召会,那就完全错了。我们不该说,只要两三个人一同聚集在主的名里,他们的情形就是正确的。马太十八章清楚启示,二十节里所提起的两三个人不可能是召会,因为他们当中若有无法解决的问题,他们就必须把这事告诉召会;(16~17;)按上下文这必是地方召会。这证明这两三个人本身,凭着他们自己并不是召会,他们不过是地方召会的一部分。

关于这事,启示录一章十一节说得非常清楚。那里说,‘你所看见的,当写在书上,寄给那七个召会:给以弗所、给士每拿、给别迦摩、给推雅推喇、给撒狄、给非拉铁非、给老底嘉。’启示录这卷书是寄给七个城市的七个召会。这清楚表明,早期召会有一城一会的实行;一个城市只有一个召会。(徒十四23,参多一5。)没有一个城市有一个以上的召会。(徒八1,十三1,罗十六1,林前一2。)这是地方召会,以城市,不是以街道或地区,为一的立场。地方召会行政的区域,应当包括该召会所在的整个城市,不该大于或小于该城的界限。所有在这界限内的信徒,应当构成该城内唯一的地方召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