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篇 工人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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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篇 工人问题  手稿

壹 工人的兴起

我们第一件要来看的事,就是工人是如何被兴起来的。工人的兴起,主要的是从两面来看。第一面是发生在有聚会的地方。在一个有聚会的地方,若是其中有一些弟兄们有负担出外作工,他不单要个人在神面前负责,并且需要得到他所属的聚会全体弟兄姊妹的同意。这就好像一根指头若要动,不能立刻单独的去动,必须让全身带着他一齐动;只有得到全身同意时,他才能动。今天我们看见基督乃是教会的头,故此教会就是祂的身体。在一个没有聚会的地方,因为没有身体的显出,故此个人可直接向神负责。但是什么时候一个地方有了聚会,什么时候就需要弟兄姊妹的同意。正如行传十三章,在安提阿开始有了聚会以后,圣灵就借着身体打发保罗和巴拿巴出去作工。

第二面,在一个没有聚会的地方,情形就不同。假若有人愿意出去作工,而当地又没有聚会,那他自己就得直接在主面前负责。在行传十一章,我们看见安提阿的教会还没有出现,故此保罗和巴拿巴能直接在神面前负责。及至后来教会产生了,圣灵就借着身体差派先知和教师出去。到了那时,保罗与巴拿巴的工作,就不单是在神面前,并且也是在身体里。在那里,门徒按手在保罗与巴拿巴身上,打发他们出去。按手在这里乃是表明同情,表明联合。借着这个按手,全体弟兄就联合在保罗与巴拿巴的出去上。他们二人的去,就是全体的去。这个按手与今天按立牧师的意义不同,今日的按立乃是一种人的遗传,是圣经中没有的。

保罗与巴拿巴自安提阿被打发出去后,乃是为著作圣灵所差派的工作。这是历史上第一次的向外布道游行。在这个打发里,圣灵有绝对的主权。一个教会单凭自己不能打发人出去,必须是圣灵先有发言,然后教会才能打发。教会的打发不过是执行圣灵的命令,印证圣灵的行动而已。

行传十五章四十节提到另一次的外出,在这节里我们看见保罗与巴拿巴的脚踪的分开。保罗题议出去,巴拿巴坚持要将马可一同带去,而保罗则认为马可不适宜同行。在二人中间就有了一个争执。在这争执中,巴拿巴决定带着马可同去,保罗则与西拉走另一条路。四十节说,“保罗……蒙弟兄们把他交于主的恩中。”这就是两人分别的地方:保罗是在身体的打发里出去的,而巴拿巴则没有身体的打发。保罗有弟兄们把他交在主的恩中,巴拿巴则没有。在这件事上,身体乃是站在保罗一边的。所以你看见,十五章以后巴拿巴就再也没有被提起了,圣灵在这件事上印证了身体的打发。

马可在这里是被动的,他只是一个青年的同工,是学习的,所以他的责任没有巴拿巴大。以后你看见,马可又被神恢复,再被神带回到工作中来。而巴拿巴呢?却是一去不返,再没有提到他了。若有人说,“既然某人能作,我不是也能作么?既然某弟兄能到某地方去,难道我不也能去么?”你要小心,那个弟兄的去,是在身体的打发里去的,而你的去可能是自己的去。分别就在这里,你不要说,“神能用他,也能用我。”神能用他而不用你,因为他是在身体的打发里去的。不要说神不能把我们放下。神能把我们放下,正如祂能把巴拿巴放下一样。你看使徒行传的记载是顶清楚的,在那件事以后,圣灵再没有题巴拿巴了。

所有的工作,虽然可能由工人个别去作,但都是在身体里行动的。五旬节的时候就是这样,行传二章十四节说,“彼得和十一个使徒,站起,高声说……。”这里的“站起,”原文是多数的,而“高声,”则是单数的。虽然是一个人说话,但是有十一个人是站在后面的。故此我们要看见,我们作工时,必须有弟兄们作我们的后盾。

在这里就需要我们学习顺服的功课。不单受差遣的人需要学习顺服,差遣人的更需要学习顺服。只有在顺服的灵里,人才能认识圣灵的声音。任何的工作,都不能以赞同为标准,而必须以顺服为标准。不是说因为你赞同某弟兄出去,你就打发他出去。有许多的时候,虽然我们不赞同某弟兄的主张,但我们还该让某弟兄去作,问题不是赞同与不赞同,问题是顺服或不顺服。只有在顺服的人身上,圣灵才有出路。

工人一被打发出去,他就是使徒。使徒就是被打发的工人。保罗乃是一个使徒。使徒与长老的分别是在哪里呢?按着圣经来看,长老是不移动的,而使徒是移动的。长老是为着一地而设的,而使徒是为着全体而有的。保罗从来没有作过长老,只是使徒;而彼得与约翰则既是长老,又是使徒。他们在耶路撒冷时,就是耶路撒冷教会的长老。然而除了作耶路撒冷的长老外,他们还是使徒。因为他们是长老,所以他们就有监督的权柄。至于使徒,他的责任只是作所受托付的工作而已,他们并没有监督的责任。盼望大家能分清楚:说长老时,是指一地说的;而说使徒时,是指全地说的。在同一个人身上,同时可能有这两种身分,一面负当地监督的责任,一面又负各地工作的责任。就如在弟兄们中间,我的工作一面是为着各地的工人,而另一面在上海这里,我也与上海的弟兄们一同负责任。

贰 工人的审定

现在我们来看看谁是工人?我们如何去审定一个人是不是工人?

第一,工人必须要有恩赐。恩赐有许多种,传福音是一种恩赐,作先知又是一种恩赐,作牧师或作教师又是另一种恩赐。不同的恩赐,是为着不同的功用。传福音的恩赐,是为着对外人的。教师的恩赐,是为着断定道理的。牧师的恩赐,是为着牧养人,叫信徒灵命得培养、得长大,并帮助解决各种个人问题和事情的。

以上的各种恩赐,一个工人具备得越多越好。但每一个工人起码也需要有一种恩赐。

那么怎样知道一个人是否有恩赐呢?假若你有恩赐,与你一同聚会的弟兄们应该能见证、能印证。故此恩赐的审定乃是在于身体,身体能感觉得出。你有一个传福音的恩赐,身体能感觉得出;你有一个教导的恩赐,身体也能感觉得出。当然即使你不是一个专以传道为职业的,你也可以有以上的几种恩赐,你也可以作他们所作的工。这些恩赐是工人所该有的,却不是他们所独有的。

许多人以为在一处作不了工,就可以转换一下地方;说不定在别处可以作工。事实上,问题不在乎地点。你在一处不能作的工,在别处也不能作。问题是你究竟有没有那种恩赐。没有恩赐的人,到那里也没有恩赐的。

第二,一个工人虽然有了恩赐,假若他的生命不好,还是不能作工。作工不光是在乎恩赐,也是在乎恩典;不光要有足够的恩赐,更需要有充分的恩典。工作的结果如何,不但与工人的恩赐有很大的关系,与工人本身的生命更有直接的连带。一样的工作,在不同恩典的人身上就显出不同的结果来。一个工人身上的恩典如何,他所作出来的——也如何。不是说一个没有恩典的人不会带人得救,可能他很能带人得救,很有传福音的恩赐,只是若在他身上没有生命,则他工作越多,拆毁越多。今天有许多工人,一面自己作工,一面又自拆其工,其原因皆因缺少生命的缘故。

行传十六章二节,弟兄们都称赞提摩太;所以到了三节,保罗就要带他去。这乃是弟兄们的见证。提摩太不单在一地被印证,至少在两地被弟兄们印证。假若你在主面前的光景实在是好的,恩典是够的,与你一同聚会的弟兄们一定能为你作见证。不单那些属灵的弟兄能为你作见证,就是那些不属灵的弟兄们,也不能不为你作见证。